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客观真实展现我校发展历程和办学成果,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社会各界人士征集自建校以来反映学校发展、师生活动等方方面面记录的各种资料。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我校前身为创办于1999年的石家庄知行专修学院,2002年更名为石家庄外经贸职业学院并正式纳入国家统招计划,2011年更名为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本次征集资料范围为自1999年建校以来,在各个发展时期所形成的反映学校发展、办学成果、师生活动、校园面貌以及其他方面的文字资料、照片、视频、实物等各种资料。
1.建校以来,学校主要活动及师生员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一定价值或意义的各种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图片、图表、照片、实物和音像材料等。
2.曾任学校领导、中层干部的名单以及及反映其为学校工作的照片、视频资料。
3.上级领导、专家学者及重要领导来校参观、视察、访问或讲学时的照片、讲稿、题词、赠言以及相关报道的报刊等。
4.教职员工和校友在参加校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会议、重要比赛等)中形成的文稿、纪念品和照片。
5.反映学校教育教学成就的获奖成果、奖励证书、影音资料、文字材料等;师生员工参加各级各类活动获得的奖杯、奖状、奖章、米乐体育官方的荣誉证书、影音资料、文字材料等。
7.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类校刊校报、宣传画册、海报以及各处室、各院系制作的橱窗、板报、工作简报等资料。
8.学校教职工主编的校本教材、专著、教案、教具、、等。
9.学校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通讯录、纪念册;历届毕业生毕业周年纪念活动的照片、视频资料;历届毕业生使用过的各种版本的学生证、借阅证、录取通知书、毕业证、校内使用的票证等。
1.提供资料时要附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件、主要参加人的姓名、时任职务、拍摄(提供)人姓名、现从事职业等。照片使用后需退还提供人的请注明。
2.属于个人提供的实物、奖杯、奖牌、奖状、证书、题词、书画作品等,提供人要注明是否愿意捐赠,学校根据陈列品提供者的意愿,通过受捐、收购、复制、代管等办法接收陈列品。如不愿捐赠,校史馆对采用的实物将制作复制件。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236号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行政楼205室 邮编:050061
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
2018年12月10日